港澳移民台灣:投資移民簡介

投資移民,作為六大臺灣移民途徑之一,為那些渴望在這片土地上發展事業的商界人士提供了一個經濟、文化雙贏的選擇。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投資新台幣600萬元成立公司,並確保公司營運滿3年,每年至少聘用2名台灣籍員工。這樣的投資不僅是對企業自身的發展,也是對當地就業市場的實質貢獻。

投資計劃書

在投資移民的申請過程中,一份詳盡的投資計劃書是關鍵之一。此計劃書應清晰地呈現企業的發展藍圖、市場定位和對臺灣商業環境的深刻理解。這不僅是法定要求,更是向相關單位展示企業實力的有效途徑。

申請居留證

公司設立完成後,申請人需準備相關文件如公司設立文件、個人文件、良民證、體檢報告及保證書等,向移民署提出居留證申請。這是踏入臺灣社會的第一步,也是取得法定居住資格的保障。

申請定居

成功取得居留證後,申請人在公司營業滿一年且期間有聘用兩名或以上台灣籍員工的基礎上,即可向移民署提出定居申請。這一步,更是邁向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一環,同時也代表著申請人在臺灣的深根立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