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煩惱港澳人士怎樣申請工作許可?看完就秒懂!

來台灣工作對港澳人士而言是一次新的挑戰,同時也是開啟嶄新生活的機會。 在這裡,我們將深入探討港澳人士在台灣申辦工作許可的條件、過程以及相應事項。

應聘者個人條件

對於投資移民專業移民創業移民及其隨行人士,必須與雇主簽訂聘僱契約,並確保每月平均薪資不低於新臺幣 4 萬 7,971 元。

對於在台灣畢業的僑生,可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度,只要滿足評點分數即可,無每月平均薪資限制。

對於配偶為台灣人的依親移民身分,根據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規定,無須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台灣就業。

雇主的條件

對於雇主而言,擁有一定的營業額是聘用外籍員工的先決條件,包括營業額達1000萬台幣以上、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或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 這保證了雇主的實力,同時也確保了外籍員工的工作權益。

如何申請工作許可

  1. 文件準備:

    • 聘僱契約:明確約定雙方的工作內容、薪資等條件。
    • 個人文件:包括身分證明、學歷證明等。
    • 公司(雇主)文件:例如營業登記、財稅文件等。
  2. 申請程序:

    • 持上述文件前往當地的勞動部辦事處進行申請。
    • 亦可郵寄文件至相關勞動部門進行申請。